法一,点击右键-全部不选
选中对象后,如果还没有执行其它操作,可以直接点击鼠标右键,找到“全部不选”,点击即可取消选中对象的状态。
法二,使用SHIFT键
无论是否有执行下一步操作,都可以在按SHIFT键的同时框选或者单选要取消选择的对象。
法三,使用ESC键
选中对象之后,无论是否有执行下一步操作,直接点击ESC键都可以取消选择全部对象。
法四,命令U
如果执行修改命令(比如移动、选择等)之后,选中了对象却想取消,利用命令U可撤销上一步操作。U 命令可执行多次,每执行一次,则撤销一步先前所做的操作,直至恢复到当前编辑任务开始时的位置。
法五,长按右键
此方法比较简单,直接长按鼠标的右键即可取消选择全部对象。
法六,系统变量PICKADD
PICKADD确定新选定的对象是添加到当前选择集中还是替换选择集中的对象。
如果将值设置为0,选择对象时,系统会自动取消之前选中的图形,如果在空白的地方框选,就能取消选择全部图形。
法七,进行其它操作
如果要进行的操作和选中的对象无关(比如切换布局、绘制圆形等),直接执行其它命令,选择就会自动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