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 ( ) 份,一份由( ) 收执,一份由( )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二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 ( ) 。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 安监部门 。二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 ) 。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时,还应多一份交 ( ) 收执。
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 ( 三 ) 份,一份由( 工作负责人 ) 收执,一份由( 动火执行人 )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二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 ( 工作票签发人 ) 。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 安监部门 。二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 动火部门 ) 。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时,还应多一份交 ( 运行人员 ) 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