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小于10mm。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 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
说明:对T型、十字型、角接接头等要求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为减少应力集中,同时避免过大的焊脚尺寸,参照国内外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了对静载结构和动载结构的不同焊脚尺寸的要求。
6.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等缺陷。一级、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一级焊缝不许有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条,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定和钢尺检查,当存在疑义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说明:考虑不同质量等级的焊缝承载要求不同,凡是严重影响焊缝承载能力的缺陷都是严禁的本条对严重影响焊缝承载能力外观质量要求列入主控项目,并给出了外观合格质量要求。由于一、二级焊缝的重要性,对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应有特定不允许存在 的要求,咬边、未焊满、根部收缩等缺陷对动载影响很大,故一级焊缝不得存在该类缺陷。
4.8.2.2一般项目
1.对于需要进行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其预热温度或后热温度应符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或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区在焊道两侧,每侧宽度均应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应小于100 mm;后热处理应在焊后立即进行,保温时间应根据板厚按每25 mm板厚1h确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后热施工记录和工艺试验报告。
说明:焊接预热可降低热影响区冷却速度,对防止焊接延迟裂纹的产生有重要作用,是各国施工焊接规范关注的重点。由于我国有关钢材焊接试验基础工作不够系统,还没有条件就焊接预热温度的确定方法提出相应的计算公式或图表,目前大多通过工艺试验确定预热温度。必须与预热温度同时规定的是该温度区距离施焊部分各方向的范围,该温度范围越大,焊接热影响区冷却速度越小,反之则冷却速度越大。同样的预热温度要求,如果温度范围不确定,其预热的效果相差很大。
焊缝后热处理主要是对焊缝进行脱氢处理,以防止冷裂纹的产生,后热处理的时机和保温时间直接影响后热处理的效果,因此应在焊后立即进行,并按板厚适当增加处理时间。
2.二级、三级焊缝外质量标准应符合表4-8-2的规定。三级对接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条,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表4-8-2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 mm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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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 许 偏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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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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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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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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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焊满(指不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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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2t,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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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4t,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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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部收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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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0.0焊缝内缺陷总长≤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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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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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2t,且≤1.0
|
≤0.2+0.04t,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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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坑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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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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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弧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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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t,且≤0.5;连续长度≤100.0,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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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t且≤1.0,长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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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坑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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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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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存在个别长度
≤5.0的弧坑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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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弧擦伤
|
——
|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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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头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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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口深度0.05t,且≤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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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口深度0.1t,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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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00.0焊缝不应超过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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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夹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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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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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0.2t 长≤0.5t,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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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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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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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50.0焊缝长度内允许直径≤0.4t,且≤3.0的气孔2个,孔距≥6倍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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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内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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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8-3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条数各抽查5%,但不应少于1条;每条检查1条,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检验方法:用焊缝量规检查。
表4-8-3 对接焊缝及完全熔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差(mm)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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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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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 许 偏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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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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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焊缝余高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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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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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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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0-3.0
B≥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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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0-4.0
B≥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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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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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焊错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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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15t,
且≤2.0
|
d <0.15t,
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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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焊接时容易出现的如未焊满、咬边、电弧擦伤等缺陷对动载结构是严禁的,在二、三级焊缝中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对接焊缝的余高、错边,部分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及角焊缝的焊脚尺寸、余高等外型尺寸偏差也会影响钢结构的承载能力,必须加以限制。
4.焊出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为了减少应力集中,提高接头随疲劳载荷的能力,部分角焊缝将焊缝表面焊接或加工凹型。这类接头必须注意焊缝与母材之间的圆滑过渡。同时,在确定焊缝计算厚度时,应考虑焊缝外形尺寸的影响。
5.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过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种焊缝按数量各抽查5%,总抽查处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8.3焊钉(栓钉)焊接工程
4.8.3.1 主控项目
1.施工单位对其采用的焊钉和钢材焊接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瓷环应按其产品说明书进行烘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烘焙记录。
说明:由于钢材的成分和焊钉的焊接质量有直接影响,因此必须按实际施工采用的钢材与焊钉匹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瓷环在受潮或产品要求烘干时应按要求进行烘干,以保证焊接接头的质量。
2.焊钉焊接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件检查焊钉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1个。
检验方法:焊钉弯曲30º后用角尺检查和观察检查。
说明:焊钉焊后弯曲检验可用打弯的方法进行。焊钉可采用专用的栓钉焊接或其他电弧焊方法进行焊接。不同的焊接方法接头的外观质量要求不同。本条规定是针对采用专用的栓钉焊机所焊接头的外观质量要求。对采用其他电弧焊所焊的焊钉接头,可按角焊缝的外观质量和外型尺寸要求进行检查。
4.8.3.2一般项目
焊钉根部焊脚应均匀,焊脚立面的局部未熔合或不足360º的焊脚应进行修补。
检查数量:按总焊钉数量抽查1%,且不应少于10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8.4 焊接H型钢
规定每条都为一般项目。
1.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2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长度不应小于6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说明:钢板的长度和宽度有限,大多需要进行拼接,由于翼缘板与腹板相连有两条角焊缝,因此翼缘板不应再设纵向拼接缝,只允许长度拼接;而腹板或腹板缝应错开200mm以上,以避免焊缝交叉和焊缝缺陷的集中。
2.焊接H型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8-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构件数抽查10%,宜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塞尺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