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术语
比例:图样中机件要素的线性尺寸与实际机件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
原值比例:比值为1的比例,如图1.1.1。
缩小比例:比值小于1的比例,如图1.1.1。
放大比例:比值大于1的比例,如图1.1.1。
二、比例系列
在设计产品时,需要按比例绘制图样时,应优先选择表1.1.1所规定的比例,必要时也允许选取其他比例。在绘制机械图样时尽量采用1:1的比例绘制图样,这样绘制的图样与实物大小相同。
表1.1.1 优先选择的比例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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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系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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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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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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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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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5:11×10n:1 2×10n:1
5×10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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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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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5
1:101:2×10n1:5×10n1:1×1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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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注方法
1、比例符号以“:”表示,如1:1等。
2、机械图样画图时应尽量采用1:1的比例(即原值比例)画图,以便直接从图样中看出机件的真实大小。
3、图样不论放大或缩小,图样上标注的尺寸均为机件的实际大小,而与采用的比例无关。
4、绘制同一机件的各个视图应采用相同的比例,并在标题栏的比例栏中填写。
5、必要时,可在视图名称下方标注比例,如局部放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