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组合体标注尺寸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概念:
定形尺寸:即确定组合体各组成部分形状大小的尺寸。
尺寸基准:标注尺寸的起点。
主要基准:组合体在长、宽、高三个方向至少要选出一个平面,在长度方向的主要基准是侧平面,在高度方向的主要基准是水平面,在宽度方向的主要基准是正平面。主要基准依附在组合体上,表现为组合体上的较大平面,常将底面、端面、对称平面、回转体的轴线等作为组合体的某个方向的尺寸基准。
定位尺寸:即确定组合体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尺寸。一般情况下,确定组合体中两部分之间的相对位置,需要长、宽、高三个方向的定位尺寸。而当两部分在某个方向处于对称、平齐等组成情况或由视图能明显地反映出来时,则可省去某个方向的定位尺寸。
总体尺寸:确定组合体外形的总长、总宽、总高的尺寸。
组合体标注尺寸时,应首先选定尺寸基准。如图6.3.3-1所示,组合体的左右对称面为长度方向的尺寸基准,后端面为宽度方向的尺寸基准,底面为高度方向的尺寸基准。
组合体各组成结构之间的定位尺寸,按照尺寸基准,结合形体分析法,如果是平齐,相切,对称等可以减少定位尺寸。如图6.3.3-2所示,底板和立板在后端共面,在长度方向左右对称,高度方向,立板相对于高度的主要基准尺寸5。其余的定位尺寸35是立板上孔的位置,底板上圆孔定位尺寸38和20。
组合体的定形尺寸,如图6.3.3-3所示,底板的长度68,宽度28,厚度5。底板山个的孔直径2×8,底板上的圆角R5;立板的定位尺寸,长度47,厚度7,圆孔直径18,上方圆角R20。
结合总体尺寸,分析是否必要,尺寸68是最大的长度尺寸,最大的宽度尺寸是28,这是两个定形尺寸,最大的高度尺寸,不能标注,因为和工艺工程不一致,组合体标注尺寸的类型只能是定形尺寸,定位尺寸,如果增加总体尺寸,相应就要减少定形尺寸。调整尺寸的布局,使尺寸布置做到清晰,如图6.3.3-3所示,改变定位尺寸,由35调整为40,这样40就直接和高度的主要基准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