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设备按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和HG2432-2001<<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并接受<<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监督.
2.焊接采用手工焊或自动焊,手工焊焊条牌号J422;自动焊焊丝H08A,焊剂SJ301.
3.焊接接头型式除图中注明外,按HG20583-1997<<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中的规定,对焊接接头为全焊透结构;接管与壳体的焊接为G2;角焊缝的焊角尺寸按较薄板的厚度;法兰的焊接按相应法兰标准中的规定.
4.容器上的A,B类焊接接头应进行X射线探伤,其检测长度不得少于各条焊接接头长度的20%,且不小于250mm,符合JB4730-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规定中Ⅲ级合格.
5.罐身搪玻璃后,以0.40MPa作内筒水压试验;夹套组装后,再以0.75MPa作夹套水压试验.
6.设备总装后,搅拌传动装置以水代料试运转,不得有不正常的躁音及震动.
7.搅拌旋转方向:单向(俯视图顺时针).
8.管口及支座方位以俯视图为准,轴向位置以主视图为准.
9.设备外表面涂防锈漆及面漆各两遍.
注:所注封头名义厚度含冲压减薄量,磨光,喷砂和搪烧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