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重复对象命令OVERKILL介绍:删除图纸中重复或部分重叠的对象,将部分重叠或连续的对象合并。在“菜单项: 扩展工具 » 编辑工具 » 删除重复对象”可以执行此命令。
OVERKILL 命令可以删除以下类型的几何图形:
1,删除重复的对象;
2,删除在圆上绘制的圆弧;
3,以相同角度绘制的端点重合或局部重叠的线被合并为单一对象;
4,删除与多段线的直线段或圆弧段重叠的直线或圆弧段。
执行命令后,选择对象,开启“删除重复对象”对话框。
一,对象比较设置:控制命令在比较对象时的条件设置。
公差:判断重复对象的最小距离。
忽略图层:在比较过程中忽略对象的图层。
忽略颜色:在比较过程中忽略对象的颜色。
忽略打印样式:在比较过程中忽略对象的打印样式。
忽略线宽:在比较过程中忽略对象的线宽。
忽略线型:在比较过程中忽略对象的线型。
二,直线,圆弧和多段线:控制直线、圆以及圆弧的处理方式。
部分重叠 - 合并部分重叠的共线对象:将部分重叠的共线对象合并为单一对象。
端点重合- 合并端点重合的共线对象:将端点重合的共线对象合并为单个对象。
多段线 - 把多段线视为线段和圆弧的组合:把多段线看成是独立的多条线段和圆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