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识别代号
一、车辆识别代号及其作用
车辆识别代号(VIN)是车辆制造商在车辆生产时指定的一组字码,目的是为了在全世界范围内识别某一辆车的特定信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76年制定了ISO3780《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后,各主要汽车生产国纷纷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建立了世界范围内的车辆识别系统,并普遍将车辆识别代号(VIN)作为车辆产品管理的基础。对于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基本要求,各国技术法规均有规定,要求任何车辆在30年内不会重号,因此车辆识别代号(VIN)是真正意义上的“汽车身份证”,它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唯一性。当每一辆新出厂的车被刻上VIN代号,此代号将伴随着车辆的注册、保险、年检、维修,直至回收或报废而载入每辆车的使用档案。利用VIN代号可以简化车辆识别信息系统,方便查找车辆的制造者、销售者及使用者,提高车辆故障信息反馈的准确性和效率。
从2004年10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国家标准GB16735-2004《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在全国范围内规范了车辆的生产,为车辆的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车辆识别代号的构成及内容
VIN由三部分组成:即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NI)、车辆说明部分(VDS)和车辆指示部分(VIS),共有17位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1、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WMI由VIN的前3位字码排列组合而成,具有唯一性。WMI必须经过申请、批准和备案后方能使用。
⑴ WMI中的第1位字码是表示一个地理区域的字母或数字,根据预期的需要,可给某一地理区域指定几个字码,如北美是1~5,欧洲是S~Z,非洲是A~H,亚洲是J~R(中国是L),大洋洲是6、7,南美是8、9、0等等。
⑵ WMI中的第2位字码是表示一个特定地区内的一个国家的字母或数字,由ISO统一分配给中国的代码为0~9和A~Z。第1、2位字码的组合将能保证国家识别标志的唯一性。
⑶ WMI中的第3位字码是表示由国家机构指定的某个特定制造厂。
对于年产量≥500辆的汽车制造厂,WMI由VIN第1、2、3位字码组合,其组合能保证制造厂识别标志的唯一性。如郑州宇通:LZY,苏州金龙:LKL,东风:LGC,江淮:LJ1,福建新福达:LFZ。
对于年产量<500辆的汽车制造厂,将第一部分WMI的3位字码和第三部分VIS的第3、4、5位(即VIN的第12、13、14位)字码一起作为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
2、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
VDS用来表示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特征,它提供说明车辆一般特性的资料。VDS由6位(即VIN的第4~9位)字码组成,由汽车制造厂自定。
VDS的第1~5位(即VIN的第4~8位)字码应对车型特征进行描述,应包括车辆类型、结构特征、装置特征、技术特性参数等方面的内容。VDS最后一位为检验位,用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的准确性。
3、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
VIS是表示一辆车的具体代码,它表明车辆的车型年份、装配厂和生产序号,由8位(即VIN的第10~17位)字码组成。
⑴ VIS部分第1位字码代表年份,年份代码按规定使用,2001年~2030年的年份代码依次分别为阿拉伯数字1~9和字母A~Y(I、O、Q、U、Z五个字母除外),30年循环一次。
⑵ 第2位字码代表装配厂,若无装配厂,制造厂可规定其它的内容。
⑶ 第3~8位字码,当制造厂生产的某种类型车辆年产量≥500辆时,表示生产序号;当制造厂年产量<500辆,则此部分的第3、4、5位(即VIN的第12、13、14位)字码应与WMI的3位字码一起表示一个车辆制造厂,第6、7、8位字码表示生产序号。生产序,即为习惯上所说的车架号,一辆车一个序号。
三、车辆识别代号的固定及标示
VIN打刻在车架(无车架的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易拆除或更换的部件)上,一般位于前部右侧容易看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的车辆结构件上,车辆注册、年检审需拓印的就是这个号码。另外,VIN还可打印在标牌上,并装贴在汽车不易拆除或更换的部件上,但该打印号不应作为车辆注册、年检审的拓印号。VIN打刻的具体位置应在车辆制造厂的产品说明书中指明,一经打刻不允许更改、变动。
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规则
1 目的
为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规范车辆识别代号(VIN)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规则。
2 定义
车辆识别代号(以下简称VIN)审查是中介机构对申报《公告》车辆产品的VIN及其编码赋值与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及通过备案的VIN编制规则符合性的审查。
3 审查范围
3.1 产品范围
汽车整车与在整车基础上改装的汽车、汽车底盘、自制底盘的专用汽车、在进口底盘上改装的汽车、挂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产品(上述产品以下统称为“车辆产品”)。
3.2 产品申报类别
3.2.1 车辆新产品。
3.2.2 产品扩展、产品变更且涉及VIN变化的车辆产品。
3.2.3 产品勘误且涉及VIN变化的车辆产品。
4 审查依据
4.1 《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4年第66号)。
4.2 GB16735-2004《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4.3 GB16737-2004《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4.4 企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工作机构备案的《VIN编制规则》。
5 审查判定条件及报告
5.1 审查判定条件
当企业申报某一车辆产品的VIN及所有编码赋值均符合第4条规定时,审查结论为符合;
当企业申报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