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专利的条件
中国专利共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以及属于下列各项情况者不授予专利权: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以上第四项所获得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委托专利申请须提交的文件、照片或图纸
(一)、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技术交底书
1、 技术交底书的要求:
应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
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根据此内容实施发明创造;
使上述人员相信本发明确实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不能解决的问题。
2、 技术交底书的内容
1)发明创造的名称;
2)所属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描述,据申请人所知,已有技术有何优缺点,对其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客观地进行评述;
4)发明创造的目地或任务,说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5)清楚完整的叙述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对于机械产品的发明创造应详细说明每一个结构零部件的形状、构造、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空间位置关系、工作原理等;
对于电器产品应描述电器元件的组成、连接关系;
对于无固定形状和结构的产品,如粉状或流体产品,化学品、药品,应描述配方、制造工艺条件和工艺流程等;
对于方法发明,应描述操作步骤、工艺参数等;
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所具有优点和效果,例如性能的提高、成本的降低等。
7)附图:
实用新型必须提供附图,附图中零件可注标号,不需尺寸和参数标注。
8)最佳实施例(可与第5部分合写):
对于产品的发明创造应描述产品构成、电路构成或者化学成分,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工作过程,操作步骤;对于方法发明应写明步骤、参数、工艺条件等,可提供多个实施例。
(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图片或照片
1、图片、照片的要求
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应介于3厘米×8厘米和15厘米×22厘米之间;
图片必须用电脑绘制或正规制图工具绘制;
各个视图的比例必须一致;
图片或照片中不得有不是构成外观设计的图形或文字,如商标、标志、名人肖像、也不得有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标记等。
2、 图片或照片的内容
提交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视图相同或对称可省略);
当设计要点不涉及六个面时,可仅提供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
或增加立体图和使用状态参考图;
或增加剖视图和剖面图;
图片或照片各一式三份。
3、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
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其它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