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 全剖视图
用剖切面完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
2.4.4 半剖视图
当机件具有对称平面时,在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上投影所得的图形,可以对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另一半画成视图。机件的形状接近于对称,且不对称部分巳另有图形表达清楚时,也可以画成半剖视。
2.4.5 局部剖视图
用剖切面局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局部剖视图用波浪线分界,波浪线不应和图样上其它图线重合。当被剖结构为回转体时,允许将该结构的中心线作为局部剖视与视图的分界线。
2.4.6 剖切符号
剖切符号(线宽1~1.5b,断开的粗实线)尽可能不与图形的轮廓线相交,在它的起、迄和转折处 应用相同的字母标出,但当转折处地位有限又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省略标注。两组或两组以上相交的剖切平面,其剖切符号相交处用大写字母“O”标注。
2.4.7 剖视图的配置
基本视图配置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剖视图。剖视图也可按投影关系配置在与剖切符号相对应的位置,必要时允许配置在其它适当位置。
2.4.8 剖切位置与剖视图的标注
(1)一般应在剖视图的上方用字母标出剖视图的名称“x-x”。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
(2)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箭头。
(3)当单一剖切平面通过机件的对称平面或基本对称的平面,且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
(4)当单一剖切平面的剖切位置明显时,局部剖视图的标注可省略。
(5)用几个剖切平面分别剖开机件,得到的剖视图为相同的图形时,可按图33的形式标注。
(6)用一个公共剖切平面剖开机件,按不同方向投影得到的两个剖视图,应按图所示的形式标注。
(7)可将投影方向一致的几个对称图形各取一半(或四分之一)合并成一个图形。此时应在剖视图 附近标出相应的剖视图名称“x-x”。
2.5 剖面
2.5.1 剖面图
假想用剖切面将机件的某处切断,仅画出断面的图形。剖面分为移出剖面和重合剖面。
(1)移出剖面的轮廓线用粗买线绘制。重合剖面的轮廓线用细实线绘制。当视图中的轮廓线与重合剖面的图形重迭时,视图中的轮廓线仍应连续画出,不可间断。
(2)移出剖面应尽量配置在剖切符号或剖切平面迹线的延长线上。剖切平面迹线是剖切平面与投影面的交线,用细点划线表示。剖面图形对称时也可画在视图的中断处。必要时可将移出剖面配置在其它适当的位置。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其标注形式如图所示:
(3)由两个或多个相交的剖切平面剖切得出的移出剖面,中间一般应断开。
(4)a)当剖切平面通过回转面形成的孔或凹坑的轴线时,这些结构按剖视绘制。
b)当剖切平面通过非圆孔,会导致出现完全分离的两个剖面时,则这些结构应按剖视绘制。
2.5.2 剖切位置与剖面图的标注
(1)移出剖面一般应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字母,在剖面图的上方应用同样的字母标出相应的名称“X-X”。
(2)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不对称移出剖面,可省略字母。配置在剖切符号上的不对称重合剖面,不必标注字母。不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以及按投影关系配置不对称移出剖面,均可省略箭头。
(3)对称的重合剖面、配置在剖切平面迹线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以及配置在视图中断处的对称移出剖面均不必标注。
2.6 局部放大图
将机件的部分结构,用大于原图形所采用的比例画出的图形。局部放大图可画成视图、剖视、剖面,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方式无关。局部放大图应尽量配置在被放大部位的附近。
2.6.1 局部放大图的绘制
(1)绘制局部放大图时,除螺纹牙型、齿轮和链轮的齿形外,应用细实线圈出被放大的部位。当同一机件上有几个被放大的部分时,必须用罗马数字依次标明被放大的部位,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标注出相应的罗马数字和所采用的比例。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分仅一个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
(2)同一机件上不同部位的局部放大图,当图形相同或对称时,只需画出一个。
(3)必要时可用几个图形来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分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