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以
轴承座(图6—28、图6—29和图6—30)为例,说明标注组合步体尺寸的方法和步骤。
1. 形体分析
根据轴承座三
视图(图6—28),分清底板、支承板、加强板、圆筒轴承、凸台等五部
分的形状和位置。(前文已 ,不再赘述)
2. 选定尺寸基准
按组合体长、宽、高三个方向依次选定其主要基准。轴承座的右端面可作为长度方向
的主要基准,轴承座的前后对称平面可作为宽度方向尺寸的主要基准,轴座的底板的底面可作为高度方向尺寸的主要基准,如图6—28所示。
3. 标注定位尺寸
从组合体长、宽、高三个方向的主要基准和辅助基准出发依次注出各基本形体的定位
尺寸,如图6—28所示,底板前后两个圆柱孔的轴线在长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47,在宽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64,在高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零。圆筒轴承在长度方向上为零,在高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70,在宽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零。凸台孔轴线在长度方向上为27,在高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35(经尺寸调整后,此定位尺寸为105,见图6---30),在宽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零。底板和支承板平齐的右端面与长度方向上的主要基准非合而为一,
所以,它们在长工度方向上均为10,它们在宽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也均为零,它们在高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前者为零,后者为15。加强肋板在长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12,在高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15,在宽度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零。
综上所述,可知:
(1)在对称方向上处于居中位置的基本形体(如底板、支承板、圆筒轴承、加强肋板等基本形体都处于轴承座宽度方向的居中位置)在该方向上的定位为零,即不为注出。
(2)在不对称方向上的基本形体的面、线与该方向上的主要基准面、线重合(如圆筒轴承的右端面与长度方向上的主要基准面重合,又如底板的底面与高度方向上的主要基准面重合)在该方向上的定位尺寸为零,也不必注出。
4. 标注定形尺寸
按形体分析,依次注全各基本形体的定形尺寸,如底板应注出五个定形尺寸65、100、15、2*18、R18,如图6-29a所示;支承板应注出三个定形尺寸100、12、54,如图6-29b所示;加强肋板应就出五个定形尺寸53、24、30、12、R27,如图6-9d所示;凸台应注出三个定形尺寸30、15、R27,如图6-29e所示。定形尺寸注完后,如图6-29f所示
。图中加括号的尺寸为参考的尺寸,如图6-29b、c中的尺寸(55)和图6-29e中的尺寸(35)。
5、进行尺寸调整,并标注总体尺寸
由于定形尺寸、定位尺寸和总体尺寸有兼作情况,或具有规律分部的多个相同的基本形体时,都应避免重复标注尺寸,因此,要进行检查、调整,并标注总体尺寸。
如底板的宽度100兼作组合的总体尺寸(宽),也是支承板等腰梯形的下底宽尺寸,这个尺寸100三次兼作,只注一次,不能重复。支承板上部与圆筒轴承相切,其等腰梯形支承板上底宽尺寸由切点位置确定,也不应标注尺寸。又如凸台高度方向的定形尺寸也不应标注尺寸,属于无法标注,这是因为它与圆筒轴承相贯。还有凸台高度方向的定位尺寸35或105(35+70=105),如需直接注出组合体的总高度尺寸105,还要标注圆筒轴承承轴线高度方向的定位尺寸70,则凸台顶面到圆筒轴承承轴线的定位尺寸35,就不应再注了,否则,高度方向的尺寸标注就出现了封闭(注成封闭尺寸标注,尺寸基准就消失了,也就说,哪一个是标注尺寸的起点就不清楚了),此时,优先注出重要尺寸(70、105),而把某一个不太重要的尺寸(35)空开不注(不封闭),那么,尺寸70、105均是从高方向上的主要基准出发标注的,这样,该方向(高)的尺寸基准便清楚了,尺寸调整到此为止。
经过调整后的总体尺寸:总长由65+10决定、总高105,全部尺寸注完后,如图6-30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