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尺寸注法(GB/T 4458.4-2003)
国家标准中规定了标注尺寸的规则和方法。绘图时必须严格遵守。
1.1.5.1 基本规则
(1)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 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他说明)的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需标注计量单位符号或名称,如采用其他单位,则应注明相应的单位符号。
(3) 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为该图样所示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4) 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1.1.5.2 尺寸标注的组成
一个完整的尺寸,由尺寸数字、尺寸线、尺寸界线和尺寸的终端(箭头或斜线)组成,如图1-9所示。
(1) 尺寸界线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允许倾斜,如图1-9(b)所示。
(2)
尺寸线 尺寸线表明尺寸度量的方向,必须单独用细实线绘制,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在同一图样中,尺寸线与轮廓线以及尺寸线与尺寸线之间的距离应大致相当,一般以不小于5
mm为宜,如图1-9(a)所示。尺寸线的终端可以用两种形式,如图1-10所示。机械图一般用箭头,其尖端应与尺寸界线接触,箭头长度约为粗实线宽度的6倍。土建图一般用45°斜线,斜线的高度应与尺寸数字的高度相等。
图1-9 尺寸的组成
图1-10 尺寸线终端的形式
(3) 尺寸数字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或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穿过,如图1-9所示。
线性尺寸的数字方向,一般应按图1-11所示方向注写,即水平方向的尺寸数字字头朝上;垂直方向的尺寸数字字头朝左;倾斜方向尺寸数字字头有朝上的趋势,如图1-11(a)所示。应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图1-11(b)的形式标注。
图1-11 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
1.1.5.3 常用尺寸注法
在实际绘图中,尺寸标注的形式很多,常用尺寸的标注方法如表1-4所示。
1.1.5.4 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词
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词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4 常用尺寸的注法
尺寸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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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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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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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和圆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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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径、半径尺寸数字前,分别加注符号¢、R;
尺寸线应通过圆心(对于直径)或从圆心画出(对于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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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圆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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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标明圆心位置,但圆弧半径过大,在图纸范围内又无法标出其圆心位置时,用左图;
不需标明圆心位置时,用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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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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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界线沿径向引出;尺寸线为以角度顶点为圆心的圆弧。尺寸数字一律水平书写,一般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也可注在外边或引出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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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尺寸和小圆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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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够时,箭头可画在外边,允许用小圆点或斜线代替两个连续尺寸间的箭头。
在特殊情况下,标注小圆的直径允许只画一个箭头;有时为了避免产生误解,可将尺寸线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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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称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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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称机件的图形如只画出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线或断裂线。此时只在靠尺寸界线的一端画出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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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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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在“¢”或“R”前面加注符号“S”。但在不致引起误解的情况下,也可不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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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长和
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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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线;表示弧长的尺寸线用圆弧,同时在尺寸数字上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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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 尺寸标注常用符号及缩写词
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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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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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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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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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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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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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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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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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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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孔或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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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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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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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或
缩写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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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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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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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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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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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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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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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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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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