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3 修剪
1. 命令格式
命令行:Trim(TR)
菜 单:[修改]→[修剪(T)]
工具栏:[修改]→[修剪]
清理所选对象超出指定边界的部分。
2. 操作步骤
用Trim将图4-25(a)所示的五角星内的直线剪掉,结果如图4-25(b)所示。操作如下:
(a) (b)
图4-25 用Trim命令将直线部分剪掉
命令:Trim 执行Trim命令
选取切割对象作修剪<回车全选>: 回车全选对象
用全部对象作修剪边界. 提示选择对象数量
选择要修剪的实体,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实体,或[边缘模式(E)/围栏(F)/窗交(C)/投影(P)/删除(R)]:
点选图形内一直线 指定要删除的一个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实体,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实体,或[边缘模式(E)/围栏(F)/窗交(C)/投影(P)/删除(R)/撤消(U)]:
点选图形内一直线 指定要删除的一个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实体,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实体,或[边缘模式(E)/围栏(F)/窗交(C)/投影(P)/删除(R)/撤消(U)]:
点选图形内一直线 指定要删除的一个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实体,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实体,或[边缘模式(E)/围栏(F)/窗交(C)/投影(P)/删除(R)/撤消(U)]:
点选图形内一直线 指定要删除的一个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实体,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实体,或[边缘模式(E)/围栏(F)/窗交(C)/投影(P)/删除(R)/撤消(U)]:
点选图形内一直线 指定要删除的一个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实体,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实体,或[边缘模式(E)/围栏(F)/窗交(C)/投影(P)/删除(R)/撤消(U)]:
回车 结束命令
以上各项提示的含义和功能说明如下:
要修剪的对象:指定要修剪的对象。
边缘模式(E):修剪对象的假想边界或与之在三维空间相交的对象。
围栏(F):指定围栏点,将多个对象修剪成单一对象。
窗交(C):通过指定两个对角点来确定一个矩形窗口,选择该窗口内部或与矩形窗口相交的对象。
投影(P):指定在修剪对象时使用的投影模式。
删除(R):在执行修剪命令的过程中将选定的对象从图形中删除。
撤消(U):撤消使用 TRIM 最近对对象进行的修剪操作。
3. 注意@
在用户按<Enter>键结束选择前,系统会不断提示指定要修剪的对象,所以用户可指定多个对象进行修剪。在选择对象的同时按<Shift>键可将对象延伸到最近的边界,而不修剪它。
4.2.14 延伸
1. 命令格式
命令行:Extend(EX)
菜 单:[修改]→[延伸(D)]
工具栏:[修改]→[延伸]
延伸线段、弧、二维多段线或射线,使之与另一对象相切。
2. 操作步骤
用Extend命令延伸图4-26(a),使之成为图4-26(b)所示的图形。操作如下:
(a) (b)
图4-26 用Extend命令延伸图
命令: Extend 执行Extend命令
选取边界对象作延伸<回车全选>:
点选点A 指定延伸边界
选择集当中的对象: 1 提示选择对象数量
选取边界对象作延伸<回车全选>: 回车结束对象选择
选择要延伸的实体, 或按住<Shift>键选择
要修剪的实体,或[边缘模式(E)/围栏(F)/窗交(C)/投影(P)/删除(R)]:
点选点B 指定延伸对象
选择要延伸的实体,或按住<Shift>键选择
要修剪的实体,或[边缘模式(E)/围栏(F)/窗交(C)/投影(P)/删除(R)/撤消(U)]:
回车 结束命令
以上各项提示的含义和功能说明如下:
边界对象:选定对象,使之成为对象延伸的边界的边。
延伸的实体:选择要进行延伸的对象。
边缘模式(E):若边界对象的边和要延伸的对象没有实际交点,但又要将指定对象延伸到两对象的假想交点处,可选择“边缘模式”。
围栏(F):进入“围栏”模式,可以选取围栏点,围栏点为要延伸的对象上的开始点,延伸多个对象到一个对象。
窗交(C):进入“窗交”模式,通过从右到左指两个点定义选择区域内的所有对象,延伸所有的对象到边界对象。
投影(P):选择对象延伸时的投影方式。
删除(R):在执行EXTEND命令的过程中选择对象将其从图形中删除。
撤消(U):放弃之前使用EXTEND命令对对象的延伸处理。
3. 注意@
在选择时,用户可根据系统提示选取多个对象进行延伸。同时还可按住<Shift>键选定对象将其修剪到最近的边界边。若要结束选择,按<Enter>键即可。
4.2.15 拉长
1. 命令格式
命令行:Lengthen(LEN)
菜 单:[修改]→[拉长(G)]
工具栏:[修改]→[拉长]
为选取的对象修改长度,为圆弧修改包含角。
2. 操作步骤
用Lengthen增长图4-27(a)中的圆弧的长度,结果如图4-27(b)所示。操作如下:
(a) (b)
图4-27 用Lengthen命令增加圆弧长度
命令: Lengthen 执行Lengthen命令
拉长: 动态(DY)/递增(I)/百分比(P)/全部(T)/<列出选取对象长度>: P
输入P 选择拉长方式
输入百分比长度 <130.000000>: 120 指定拉长比例
方式(M)/<选取变化对象>:点选圆弧 指定拉长对象
方式(M)/撤消(U)/<选取变化对象>: 回车结束命令
以上各项提示的含义和功能说明如下:
列出选取对象长度:在命令行提示下选取对象,将在命令栏显示选取对象的长度。
动态(DY):开启“动态拖动”模式,通过拖动选取对象的一个端点来改变其长度。其他端点保持不变。
递增(I):以指定的长度为增量修改对象的长度,该增量从距离选择点最近的端点处开始测量。
百分比(P):指定对象总长度或总角度的百分比来设置对象的长度或弧包含的角度。
全部(T):指定从固定端点开始测量的总长度或总角度的绝对值来设置对象长度或弧包含的角度。
3. 注意@
递增方式拉长时,若选取的对象为弧,增量就为角度。若输入的值为正,则拉长扩展对象,若为负值,则修剪缩短对象的长度或角度。
4.2.16 分解
1. 命令格式
命令行:Explode(X)
菜 单:[修改]→[分解(X)]
工具栏:[修改]→[分解]
将由多个对象组合而成的合成对象(例如图块、多段线等)分解为独立对象。
2. 操作实例
用Explode命令炸开矩形,令其成为4条单独的直线。操作如下:
(a) (b)
图4-28 用Explode命令分解图形
命令: Explode 执行Explode命令
选择对象: 点选矩形 指定分解对象
选择集当中的对象: 1 提示选择对象数量
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命令
3. 注意@
1)系统可同时分解多个合成对象。并将合成对象中的多个部件全部分解为独立对象。但若使用的是脚本或运行时扩展函数,则一次只能分解一个对象。
2)分解后,除了颜色、线型和线宽可能会发生改变,其他结果将取决于所分解的合成对象的类型。
3)将块中的多个对象分解为独立对象,但一次只能删除一个编组级。若块中包含一个多段线或嵌套块,那么对该块的分解就首先分解为多段线或嵌套块,然后再分别分解该块中的各个对象。
4.2.17 拉伸
1. 命令格式
命令行:Stretch(S)
菜 单:[修改]→[拉伸(D)]
工具栏:[修改]→[拉伸]
拉伸选取的图形对象,使其中一部分移动,同时维持与图形其他部分的连结。
2. 操作实例
用Stretch命令把图4-29(a)中的门的宽度拉伸,使之成为图4-29(b)所示的样子。操作如下:
(a) (b)
图4-29 用Stretch拉伸门的宽度
命令: Stretch 执行Stretch命令
用相交窗口或相交多边形选择对象: 点选点A 指定窗选对象的第一点
另一角点: 点选点B 指定窗选对象的第二点
选择集当中的对象: 123 提示选中对象数量
用相交窗口或相交多边形选择对象: 回车结束选择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点选一点 指定拉伸基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水平向右点选一点 指定拉伸距离
以上各项提示的含义和功能说明如下:
指定基点:使用STRETCH命令拉伸选取窗口内或与之相交的对象,其操作与使用Move命令移动对象类似。
位移(D):进行向量拉伸。
3. 注意@
可拉伸的对象包括与选择窗口相交的圆弧、椭圆弧、直线、多段线线段、二维实体、射线、宽线和样条曲线。
4.2.18 编辑多段线
1. 命令格式
命令行:Pedit(PE)
菜 单:[修改]→[对象]→[编辑多段线(P)]
工具栏:[修改II]→[编辑多段线]
编辑二维多段线、三维多段线或三维网格。
2. 操作实例
用Pedit命令编辑图4-30(a)所示的多段线。操作如下:
(a) (b) (c) (d)
图4-30 用Pedit命令编辑图所示的多段线
命令: Pedit 执行Pedit命令
选择多段线(S)\上一个(L) [多条(M)]:点选对象 指定编辑对象
选择集当中的对象: 1 提示选中对象数量
编辑多段线: 编辑顶点(E)/打开(O)/非曲线化(D/拟合(F)/连接(J)/线型模式(L)/反向(R)/样条(S)/锥形(T)/宽度(W)/撤消(U)/<退出(X)>:D
输入D 执行结果如图4-30(b)所示
编辑多段线: 编辑顶点(E)/打开(O)/非曲线化(D/拟合(F)/连接(J)/线型模式(L)/反向(R)/样条(S)/锥形(T)/宽度(W)/撤消(U)/<退出(X)>:F
输入F 执行结果如图4-30(c)所示
编辑多段线: 编辑顶点(E)/打开(O)/非曲线化(D/拟合(F)/连接(J)/线型模式(L)/反向(R)/样条(S)/锥形(T)/宽度(W)/撤消(U)/<退出(X)>:S
输入S 执行结果如图4-30(d)所示
编辑多段线: 编辑顶点(E)/打开(O)/非曲线化(D/拟合(F)/连接(J)/线型模式(L)/反向(R)/样条(S)/锥形(T)/宽度(W)/撤消(U)/<退出(X)>:
回车 结束命令
以上各项提示的含义和功能说明如下:
多条(M):选择多个对象同时进行编辑。
编辑顶点(E):对多段线的各个顶点逐个进行编辑。
闭合(C):将选取的处于打开状态的三维多段线以一条直线段连接起来,成为封闭的三维多段线。
非曲线化(D):删除“拟合”选项所建立的曲线拟合或“样条”选项所建立的样条曲线,并拉直多段线的所有线段
拟合(F):在顶点间建立圆滑曲线,创建圆弧拟合多段线。
连接(J):从打开的多段线的末端新建线、弧或多段线。
线型模式(L):改变多段线的线型模式。
反向(R):改变多段线的方向。
样条(S):将选取的多段线对象改变成样条曲线。
锥形(T):通过定义多段线起点和终点的宽度来创建锥状多段线。
宽度(W):指定选取的多段线对象中所有直线段的宽度。
撤消(U):撤消上一步操作,可一直返回到使用PEDIT命令之前的状态。
退出(X):退出PEDIT命令。
3. 注意@
选择多个对象同时进行编辑时要注意,不能同时选择多段线对象和三维网格进行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