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床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但不得另行自造。若标准中的形象化符号不够用时,可按需要自行补充,并向标准管理部门备案。当元件机构符号与实物相差较大时,允许用和实物相似的图形符号代替。
符号的大小,可按设计所选定的标牌及操纵版面尺寸大小而定,以布置美观,匀称为原则绘制符号时,应按标准中符号的各部位比例绘制,避免符号图形失真。
符号的颜色除规定者外,一般为黑色或标牌材料本色。
符号的位置及方向,随机床的实际情况而定。
使用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的机床,尽可能将机床上各类标牌都使用形象化符号,以避免汉字标牌与符号标牌混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