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是指用耐火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适用于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等地方。
适用范围
封闭楼梯间适用于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等地方。
(一)厂房(仓库):
1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
2 高层仓库。
(二)公共建筑:
1、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5、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三)住宅建筑:
1、疏散楼梯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设置要求
(一)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碍物;
4、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5、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
6、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二)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3、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4、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其它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适用范围
高度超过32m,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33m的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地下层数为3层及以上,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米时。
设置要求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2)应设置防烟设施;
(3)前室的面积,对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 ㎡,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不应小于10㎡;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 ㎡;对于人防工程不应小于10㎡;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 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5)除楼梯间和前室的出 入口、 楼梯间和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 和住宅建筑的 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
(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 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